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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网站,重庆市医保局近日印发“关于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”称,9月1日起,对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,不再收取生育服务证、再生育服务证、结婚证。近期全国多地正在调整优化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有关事项。
本文源自:金融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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